一、承保範圍
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,發生意外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而殘廢或死亡者,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。
二、給付項目及金額
(一)非因公意外死殘保險金:
給付每人新臺幣50萬元(殘障部分按殘障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標準)。
(二)因病身故保險金:
給付每人新臺幣10萬元。
(三)住院津貼:
被保險人因意外於醫院接受住院治療者,每人每日給付新臺幣400元,以90日(含)為限。